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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6 | 重新认识基督教     朗读全文

  来到美国,不得不接触的就是宗教。说老实话,我对宗教,尤其是基督教没啥特别的感觉。在家里,祖父母辈虽然跟基督教有些渊源,但也没见他们给我们灌输过什么宗教思想。到了美国,各种各样的教堂活动参加了不少,那也是一种新鲜和好奇,因为这是了解美国普通民众生活方式的一种途径。
    后来发现,在美国,越是社会交往少的人,参加教会活动就越积极;我们的几个教授,虽然也是基督徒,由于工作忙、对外联系多,也不太参加教会活动。再后来,看到教会的人很热心地叫我们去参加活动,就有点怕怕的了。他们往往会组织一天或半天的活动,先拉我们去教堂接受教育,再搞些我们感兴趣的活动,比如体育比赛、到交通不太方便的地方去购物等,每次活动附上特别说明: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是作为被感化的人去参加他们活动的,这种目的性,让我感觉大大大大地不好,因此后来就没再去参加类似的活动了。
    没想到,毕业论文还是躲不开宗教。YMCA,全美最有影响力的青年组织之一,它,也是一个宗教组织。
    虫爸现在成了虫妈在国内的伴读书童。要找中文资料,我开了书单或给了方向,虫爸就利用周末到高教园区图书馆去查找。前段时间找了好多资料过来,其中有一篇文章,看了以后,颇多启发。
    文章的题目是:论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责任与使命。作者不详,但可以肯定是上海某一教会组织的负责人写的。
主要论述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发挥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从神学上对和谐社会进行阐释;二是如何实践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责任,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上,阐述了基督教的责任和作为;三是探索基督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努力途径,从当前社会实际出发,如何实现当代基督徒的道德责任。

      与其他类似的文章比起来,这篇文章吸引我的地方有三。 

    一是有一定的理论层次
    参加过教会活动的人都知道,在基督教的礼拜活动中,由牧师和普通教徒就某一主题研读圣经,发表感想是很普遍的活动形式。刚来那会儿,听力还很不好,但听着美国PARGNER的邻居滔滔不绝地在台上发表演说,不时讲到圣经第几章怎么怎么说,心里很是“佩服佩服”,老美竞选议员总统啥的现场演说和辩论的口才,大概都是这么锻炼出来的吧?
    不过,看了这篇文章以后,我才算真的知道啥叫有水平的
引经据典。他谈论的是宗教又不局限于圣经,提到的都是响当当的人物,引用的确是他们曾经说过的话,这,无疑增强了文章对“圈外人士”的说服力。
    比如,在论述基督教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时,文章中提到了列夫.托尔斯泰。这可是大文豪啊,《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那都是被我从小当作必读书目来啃的。作者写道,托尔斯泰说过:“爱不会同任何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仅仅是人的心灵的某一种本质的天性。人去实施爱,不是因为他可以从中得到好处,而是因为爱是他心灵的本质,因为他不能不爱。” 继而,文章指出,基督的学说向人指出,人的心灵本质是爱。人的幸福不是因为他爱了什么东西才能获得,而是因为他首先要去爱万有之源--上帝。并且有理有据地说明,上面引用的话摘自列夫.托尔斯泰的神学作品《天国在你们心中》
    在论述基督教徒的责任的时候,作者又搬出凡是学过管理的人都知道的马克斯•韦伯,这个大师在1904年竟然还写过一本书名字叫《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作者说,马克斯•韦伯在这本书里提倡两种精神: 一是推崇事业背后的“精神”。 韦伯在美国时,正值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任总统期间(1901-1909),美国经济高速发展,韦伯则发现:“任何一项事业背后,必然存在着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韦伯认为:“这里以典型风格道出的,就是基督教圣经精神,一种独特的伦理,一种特殊的精神气质。”二是强调“天职”观念。 韦伯认为作为基督徒应该把完成世俗事物的义务尊为一个人道德行为所能达到的最高形式。作者由此又得住结论:这种天职观念对今天的基督徒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仍然有积极意义。
    您看了以上两段,至少,会觉得这个作者知识面广的人,对他说的话,可能会不由自主地多听进去几分。

 

     二是宗教活动的入世。
    用时髦的话说,就是把基督教放在了中国特色的环境中加以思考。

   文章在第三部分“如何实践”中指出:习惯上世人对教会的形象认识仅局限于教堂内的读经、祷告和唱诗等宗教仪式。(确实如此)但通过参与社会服务, 教会走进社会, 使人们对教会有一个"这也是基督教"的全新认识, 为教会的生存和发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甚至使地方政府的一些干部对教会固有的偏见产生了变化, 他们不再排斥我们, 而是真诚地愿意帮助我们解决教会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由此作者总结道:参与社会服务的实践为教会树立了全新的形象。

    更妙的是,文章中引用了一个叫李平晔的人的话:“马克思主义是我国主导意识形态,儒学是我国深层次文化背景,基督新教是我国近年发展最为迅速的宗教信仰。三者跨越时空,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不可避免地相遇在我国,共同架构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网络上查找了一下,李平晔,头衔或单位有:香港中联办,中央统战部,博士等等,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哪个是发表这个言论的人。但这句话确实是一个有力的论据,说明了基督教在转型期的中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我很好奇为什么这里单单说到基督教,而不说宗教,把佛教等排除在外呢?

    三与社会现象的契合

    文章中提到了人与动物的关系。“圣经一贯主张 神与人和好同住,人与人和睦同居 ,人与自己和谐统一,人与万物和平共处。”圣法兰西斯(St.Francis of Assisi 1182-1226)主张:在来源于上帝并显现上帝的荣光方面,所有的生物都是平等的。人类和非人类存在物都是弟兄姊妹,它们都与上帝有某种直接的联系,因此人类必须敬畏它们并对它们充满爱心,把它们和人类一道包括进同一个“精神团契”(性灵团契spiritual fellowship)。这种意识,在美国社会应该是被普遍认可和接受的。在我生活的芝加哥哥,各种小动物自由自在地满街乱跑,松鼠、兔子、鸽子、大雁,和人类共同享受着地球的起源。走在街上,一不小心,你的脑袋上可能淋上鸟的粪便。美国的圣地亚哥毗邻墨西哥,一跨过国境线,你就可以看到墨西哥孩子手持弹弓在瞄准鸽子,反差相当大。 

    这篇文章里最赢得我好感的,就是对中国慈善形象作了正面的宣传,引用了《南风窗》2005年月16日《海啸阴影下,中国公民在行动》一文中的资料和数据:在印度洋海啸的阴影下,中国公民发起了一场最大规模的民间捐助行动。20041231日是上海市发起民间募捐头一天,最早通过红十字会向海啸灾区捐款的名人,大概就是101岁的巴金老人。而在沈阳,第一位民间捐款者却是一位后来受到安南赞扬的6岁孩子牟奕。中国民间社会对他国灾难反应之快、之强烈,令许多国际人道机构大吃一惊:“对全世界来说,真正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中国民间的人道主义激情”。我个人认为,这事虽然和基督教搭不上什么边,但正面宣传中国公民的慈善意识的做法还应该大大地鼓励。西方人对中国的了解实在是太少了,我们在西方社会的舆论宣传也实在是太少了。通过西方社会普遍认同的基督教来潜移默化地宣传中国,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章提到,
丁路德直言:政府权力是上帝的右手,作用是秉公义制约罪性;教会是上帝的左手,以福音降服人心。我想说,宗教确实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至少通过这片文章,基督教徒们知道了“和谐社会”,知道了自己有些什么社会责任,知道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从点滴小事开始做起,从善,避恶。这对当前的社会稳定无疑也是有益的。现在,我对宗教工作,算是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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